厂房租赁佣金协议书(厂房租赁代理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当事人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电话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营业执照编号】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电话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营业执照编号】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为其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2. 甲方要求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服务范围仅限于【区域/省份】。
3. 乙方服务费为【金额】元,甲乙双方确认以上金额为合理佣金,不予议价。
三、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2 甲方应对乙方的咨询、要求给予协助和回复。
1.3 甲方应按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文本,必须将租赁合同及时转交给乙方。
1.4 如甲方独自完成租赁交易,则乙方没有代理权利,甲方要自行支付代理费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乙方要保证在【协议期限】内提供专业服务,为甲方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租赁厂房。
2.2 乙方要负责审核租赁申请、租赁合同并进行记录,及时反馈与租赁有关的信息。
2.3 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保密,不得泄露。
2.4 乙方要在租赁日前核对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确保租赁交易顺利完成。
四、协议的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协议。
2. 甲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代理费用倍数。
3.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不履行义务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 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均终止后不得再次恢复。
五、协议的变更
协议在签署之前与签署后的任何协议变更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若无书面同意,则无效。
六、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中所包含的争议应当尽可能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果,则交由双方共同遴选的仲裁机构解决。
七、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执行、以及解除如未能达成协议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若出现争议,向【协议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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